尉健行前秘书王友群再致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公开信

【新唐人2016年05月09日讯】习近平主席:您好!

2016年1月9日,我写了一封致您的信,着重谈了江泽民及其追随着故意存心促使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严重犯罪问题。1月11日,在纽约的邮局,以特快专递方式,寄给中共驻纽约总领事章启月。在写给章启月女士的信中,我请她收到后立即转递给您,邮件编号是:EL150383606US。经查询usps.com(美国邮政服务网)得知,此信已于1月12日下午12点47分〝妥投〞。也就是说,章启月女士早已收到这封信。此信寄出至今,111天过去了,我未收到章启月女士的任何回音。

2008年7月11日,第29届北京奥运会开幕前夕,我被江泽民在中共最高层的亲信,时任中共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下令抓捕。2009年10月7日,北京市西城区法院给我扣上〝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非法判处我有期徒刑5年。宣判那天,整个法庭上,只有两名法官,两名检察官,两名法警,加上我,共7人,整个旁听席上空无一人!2009年12月17日,寒风瑟瑟中,我被专车押解到专门迫害北京籍男性法轮功学员的人间地狱——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前进监狱。

正是在这个我到北京18年来最寒冷的冬天,时任中共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贺国强,下令停止由中纪委监察部机关支付我家的供暖费。此前,由于时任中共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尉健行,深感在江泽民的巨大压力下对我的处理心中有愧,从1999年12月至2008年12月,一直由中纪委监察部机关支付我家的供暖费。2010年4月28日,由于面临巨大的物质和精神压力,我妻子被迫向北京市西城区法院起诉离婚。2010年8月10日,北京市西城区法院法官周涛,落井下石,故意存心判令我妻离子散。2010年11月16日,判决作出后的第98天,判决书才送达我手上。

一、致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的《上诉状》。

2010年11月22日,被关押在前进监狱内的我,写了一份必须承担法律责任的《上诉状》。这份用钢笔书写的《上诉状》应该保存在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的案卷中。

这份《上诉状》控告的对象是:当时中共反腐败最高专门领导机关最高级别的官员——中共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贺国强;控告的时间是:贺国强一生权力最大、地位最高、身名最显赫之时;控告的地点是:在高墙电网围着,武警24小时把守着,狱警24小时监控着的监狱内;控告人是:24小时被〝包夹〞的对象,彻底失去人身自由的囚徒,无权无钱时时处处受歧视的〝罪犯〞;控告的内容是:贺国强故意存心促使我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上诉状》中,我写道:

〝我妻子提出离婚最重要的原因是:1999年12月2日至2008年7月11日,我有7年多没有工作。而我的工作问题有以下实际情况:〞

〝1999年7月20日中央正式作出取缔法轮功的决策后,中央纪委监察部领导给予我开除党籍的党内最高处分和辞退的行政处理(辞退只是一种行政处理方式,不属于行政处分范畴,也就是说,我没有受到任何行政处分——特此说明)〞〝这种党纪政纪处理的极端不平衡性表明:对我的处理,是当时特定政治气候下的权宜之计。〞

〝2004年7月22日,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党委副书记贾育林告知:我的申诉正在研究之中。至2008年7月11日我被传唤到西城区看守所,长达1449天,关于是否依法受理我的申诉,我未收到任何负责的答覆。作为现任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对此负有最大的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

〝一位法律学者说:‘就一个法官而言,他的专业能力固然重要,他的良知则永远是最重要的。’贺国强在我的申诉问题上的严重违法乱纪行为,是导致我即将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重要原因之一。(2010)西民初字第7228号民事判决,是在特殊情况下对贺国强严重违法乱纪行为的充分肯定!〞

上面的《上诉状》,是民事方面的上诉状。出乎中国大陆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610办公室官员、警官、检察官、法官意料之外的是,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审查了这份《上诉状》之后,没有一个字提到我〝诬陷〞、〝敲诈勒索〞时任中共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贺国强!

还需要提及的是,2009年10月13日,我一审被判刑5年后,写过一份刑事方面的上诉状。这份用钢笔书写的《上诉状》也应该保存在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的案卷中。其中,我白纸黑字地写道,2008年7月4日,就贺国强在我的申诉问题上〝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故意存心促使我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我写了一封致我所在居委会主任的信,当天当面送交居委会领导□□□,这位领导亲笔写了一张收条。

由于这封信控告的对象是时任中共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贺国强,索赔金额不是1万,不是10万,不是100万,而是1000万!任何一个有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的法官,看到这些情况,肯定会认真调查。2009年11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法官贾连春制作的(2009)一中刑终字第3381号刑事裁定书,没有一个字提到我〝诬陷〞、〝敲诈勒索〞中共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贺国强。这就是说,我2008年7月4日控告贺国强的信不存在任何违法问题。

二、当年中纪委监察部领导对我的处理是完全错误的。

从2004年7月22日到2008年7月11日,长达1449天,中纪委监察部领导对是否依法受理我的申诉,没有研究出任何结果来。这一极端反常现象本身就充分证明:当年中纪委监察部领导对我的处理是完全错误的。

法轮功,又称法轮大法,是佛家上乘修炼大法。我从1995年5月3日开始修炼法轮功。此前32年,虽然我真诚善良的本性还在,从小学到中学到大学到硕士到博士到中纪委工作,我的人生似乎一直在往最高处走,但我内心非常清楚:我一直深陷在〝名、利、情、色〞的泥潭里不能自拨。修炼法轮功之后,我第一次明白了做人的目的是〝返本归真〞①,第一次明白了〝真、善、忍是衡量好坏人的唯一标准〞②,第一次明白了〝整个人的修炼过程就是不断的去人的执着心的过程〞③,第一次明白了〝向内找因是修炼〞④,第一次明白了做人特别是做一个修炼的人必须信神敬神。

修炼法轮功之后,我没有花中纪委监察部1分钱医药费,身体状况良好。真正做到了:不贪1分钱的财,不好半分的色,不迷恋任何权势、地位,没有利用在中央最高层工作的便利搞任何歪门邪道。我个人的生活变得极其简单,基本上是两点一线:单位——家——单位,除了工作,就是跟家人在一起,当今社会上的一切不良习气,我全都戒除了!我修炼法轮功,中纪委从下到上直至时任中共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尉健行,尽人皆知。我经常利用工休时间,在中纪委小礼堂、大礼堂、办公楼前的空地上、我的办公室炼法轮功。1998年11月22日,跟尉健行共进午餐时,我亲手将我写的反映法轮功问题的信送到尉健行手上。到1999年〝4.25〞事件发生前,长达5个月的时间里,尉健行对法轮功没有说一个〝不〞字!就在〝4.25〞事件发生前10天,我还参与了尉健行的一个重要讲话的起草工作。

1999年〝4.25〞事件当晚,此前从未就法轮功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细致调查研究的江泽民,在致中共政治局常委的信中,发誓要〝战胜法轮功〞。12天后,我写了致江泽民的信《法轮大法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以挂号信方式,寄给江泽民。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之后,我于〝7.20〞当天被〝隔离审查〞;7月26日,被开除党籍;12月2日,关押135天之后,被〝辞退〞回家。我被处理的唯一原因是我在法轮功问题上表达了跟江泽民相反的意见,冒犯了江泽民的〝绝对权威〞。

当时,中纪委监察部有两个法轮功学员:一个是我,一个是第七室副局级官员葛秀兰。葛秀兰因为把江泽民〝4.25〞事件当晚写给中共政治局常委的信告诉了另一名法轮功学员,被江泽民斥责为〝特务〞。迫于江泽民的巨大压力,葛秀兰被〝隔离审查〞4个多月,受到开除党籍、行政降两级、被全国各大媒体公开点名批判、被迫提前退休等处理。葛秀兰当时没有任何错。她是因所谓〝泄露〞发至省(部)级的绝密文件受到处理的。葛秀兰是个副局级官员,具有高度保密意识的中纪委监察部领导,绝对不可能将发至省(部)级的绝密文件,向葛秀兰传达。这个发文范围和密级,是在传达后的某个时间添加上去的!

尉健行在处理我和葛秀兰的问题上,内心是纠结的。他深知:我修炼法轮功,各方面表现都非常好;葛秀兰是中纪委从下到上公认的好人。葛秀兰被迫提前退休后,她丈夫是时任国家发改委监察局局长,到了退休年龄,尉健行指示,她丈夫暂不办理退休手续,继续工作几年,以作为对葛秀兰被迫提前退休的补偿。在中纪委常委会讨论对我的处理决定时,有人提出给予我行政降级处分,被尉健行坚决挡住,没有给予我任何行政处分。

三、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撤销周涛法官的判决。

2011年4月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法官王茂刚、书记员赵蕊到前进监狱对我进行讯问。讯问是在一个大厅举行的。王茂刚法官问我对离婚的态度,我明确表示不同意。

为什么?我列举了两个事实:第一,2011年3月,我写了一封致北京市西城区法院院长的信,控告北京市西城区法院法官周涛昧着良心,罔顾客观事实,故意存心判令我妻离子散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第二,2009年11月19日,被关押在北京市西城区看守所内的我,就贺国强在我的申诉问题上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写了一封必须承担法律责任的检举信,写作对象是时任中共军委主席胡锦涛等。信末,我强烈要求贺国强必须赔偿我的物质和精神损失不得少于壹仟万元人民币。此信写好后,上交张起江(音)警官。7天后,2009年11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法官贾连春制作的终审裁定书,没有一个字提到我〝诬陷〞、〝敲诈勒索〞时任中共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贺国强!

在最后的陈述中,我特别指出:故意存心促使我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人最终决没有好下场!我一边陈述,书记员赵蕊一边记录。当时,前进监狱第一分监区副指导员施兴东、副监区长柳刚等,伫立旁边,静静地听着。整个大厅内,除了我一字一句陈述的声音外,安静到了极点!

柳刚副监区长曾对我讲,他在前进监狱工作10年,没有见到一个监狱外面的妻子提出离婚而法院不判决离婚的案例。2011年4月2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向我送达了撤销西城区法院判令我妻离子散的民事判决。经过不屈不饶的抗争,我终于保住了我的婚姻。最关键的原因是:我在《上诉状》、检举信和讯问笔录中,控告了时任中共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贺国强。

四、江泽民是导致我的婚姻危机的罪魁祸首。

江泽民是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核心决策人,是他第一次提出〝战胜法轮功〞的谬论,是他第一次提出〝法轮功是邪教〞的邪说,是他提议成立超越公、检、法、司之上,〝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邪恶组织——610办公室,是他动用全部国家机器,发动了对法轮功的血腥镇压。

17年来,上亿法轮功学员的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免于恐惧的自由,免于匮乏的自由被剥夺。许多人被迫害致伤、致残、致疯、致死、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失踪,甚至被活摘器官。据《明慧网》曝光的案例,2015年中国大陆至少有19095人次的法轮功学员遭非法骚扰、抄家、绑架、关押等迫害,涉及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8895个家庭。17年来,江泽民拆散了多少得到天地承认的婚姻,毁灭了多少幸福美满的家庭,难以计数。

贺国强不过是依附于江泽民的亲信之一。江泽民的第一大亲信曾庆红卸任中央组织部部长,被提拨重用为中共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之后,贺国强继任中央组织部部长。江泽民退休后,通过他提拔重用的军委副主席徐才厚、郭伯雄,架空时任中共军委主席胡锦涛,继续以各种方式〝干政〞。当时,只有被江泽民、曾庆红看中的人,才可能继任曾庆红的职务。贺国强后来被提拨重用为中共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无疑也是江泽民、曾庆红幕后安排的结果。

2008年7月4日,我将写给我所在居委会主任、控告贺国强迫害我的信上交后,这封信向上呈递可能走了这样的路径:居委会→北京市西城区德胜街道办事处610办公室官员韩军→北京市西城区610办公室→北京市610办公室→中央610办公室→中共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中共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贺国强。然后,江泽民的两大亲信——周永康、贺国强合谋,将我抓进看守所,并操纵公、检、法将我非法判刑5年。

贺国强的问题,归根结蒂是江泽民的问题。关于我的申诉问题,我除了多次反覆向贺国强寄挂号信表达诉求外,更是长时间接连不断地向江泽民寄挂号信,看看他是如何对待宪法等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的。有关情况参见(2009)一中刑终字第3381号刑事裁定书列举的证据1、2、3、4、9、10、11、12、13。然而,无论我给江泽民写了、寄了多少封信,多长时间的信,措辞多么尖锐激烈的信,江泽民全都视而不见。什么宪法,这个法,那个法,在江泽民眼里,全都一钱不值。江泽民的信条非常简单:死猪不怕开水烫,我是流氓我怕谁?

五、珍惜历史机遇,抓捕江泽民。

吴承恩在《西游记》中写道:〝夫人身难得,中土难生,正法难遇,全此三者,幸莫大焉。〞人生难得,我们得到了人身;中土难生,我们生在了中国;正法难遇,我们遇到了正法。

我们所处的时代,既是一个江泽民这样的人渣败类毁灭五千年中华传统道德,导致贪官污吏、冤假错案遍中华的时代,也是三千年才开一次花的优昙婆罗花在世界各地悄然盛开,真、善、忍的普世价值传遍全世界,五千年神传文化复兴的伟大时代。毁灭,还是得度的万古机缘,已经最直接也最尖锐地摆在了芸芸众生面前。

2015年9月28日,是您访问美国的最后一天。〝法轮功之友〞代表美国和全世界数百万支持法轮功信仰的人,在美国最有影响的英文报纸《纽约时报》上,整版刊发了《致习近平主席的公开信》。信中写道:〝法轮功已经成为当今世界最有影响力的精神和道德运动之一〞。〝如果您在您的任期内放任迫害的持续进行,很多罪责可能将归咎于您身上。〞信末写道:〝让人们自由地修炼法轮功,中国就会有希望。将江泽民绳之以法,让中国成为自由世界的一员。走出这一步,您会青史留名。〞这是全世界一切有良知、有道德、有正义、有人性的人们的共同心声。

据明慧网最新统计,从2015年5月底至2016年5月1日,已有超过20万海内外法轮功学员,实名向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控告江泽民。在美国、加拿大、韩国、日本、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国家和台湾、香港、澳门,已有超过123万人签名举报江泽民。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大审判——对迫害法轮功的罪魁祸首江泽民的大审判已拉开序幕。

历史把建立丰功伟绩的宝贵机会,提供给了所有愿意在这新旧历史交替时刻参与创造历史的人们。谁顺天意而行抓捕江泽民,中华民族的子孙万代将永远铭记他的历史功绩。

2016年4月25日,新唐人电视台网站发表了我致您的公开信《抓捕江泽民神必助之》。其中,谈到了我亲身亲历的六个〝神必助之〞的神迹。这里,我再次强烈要求您立即抓捕江泽民。

2016年5月8日于美国纽约

注释:

①李洪志先生着:《转法轮》,台湾益群书店股份有限公司出版,第4页:〝人要返本归真,这才是做人的真正目地〞。

②同上。第11页。

③同上。第2页。

④李洪志先生着:《洪呤》,台湾益群书店股份有限公司出版,第7页。

责任编辑:明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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