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永康供出了北京不知道的事情?(网络图片)
此前,中共最高人民法院曾经明确表示周案不仅将公开审判,还不排除进行某种形式的直播,同时中共党媒高调刊文,直指周永康与多名被处决的〝中共叛徒〞已经差别不大,一度引发外界对周永康可能面临严厉处置的猜想。正当外界正在热议当局何时将公开审判周永康之时,中共港媒于11日突然公布,周案已于上月底不公开庭审完毕,周以直接或间接收受1.297亿元人民币巨额贿赂,最终获判无期徒刑,令外界大感意外,并普遍认为判决偏轻。
对于周案实际进程与外界此前预期的巨大落差,香港明报引述大陆时评人士陈杰人的分析指:〝《刑事诉讼法》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案子可不公开审理。〞他说,当局这样处理虽然可以理解,但程序并不完全符合规定。
陈杰人称,受贿数额如此巨大却获轻判,这对以后的贪污受贿案件的判罚将带来挑战,〝外界会质疑,受贿数额这么巨大却或轻判,会不会造成宏观上的不公平?〞对于周案以一审不上诉的方式终结,陈杰人分析,从轻处罚周永康,说明该案背后存在政治博弈,〝现在这个结果,说明周在博弈中有一些筹码〞。
香港大陆问题专家梁国梁11日接受台湾中央社采访时表示,外界过去一直认为中共内部有〝刑不上常委〞的惯例,但这次周案就破了例。因此,这也将成为新的惯例,遇到其他政治局常委涉及刑事犯罪的话,也会按例惩处。
对于周永康被判无期徒刑,梁国梁认为,如果只按照官方公布的犯罪情节,判刑是合理的,而周永康没有被判死缓,不排除是因为他在审讯过程中,揭露了其他北京方面不知道的问题。
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刑辩律师毛立新则认为,周案只能说是程序不透明,但并不违法。
毛立新分析,周永康涉嫌的其他两个罪名并不涉及国家秘密,但法院没有将3项罪名分割审理。他说:〝如果分割的话,其他两个罪名应该公开审理,但如果不分割,也可以不公开。〞根据目前大陆《刑诉法》,对部分罪名涉及国家秘密、另有部分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并无是否分割处理的规定。
毛立新认为,周案获轻判的〝特殊性〞在于:法庭判决书认定周直接受贿数额仅有73万元,其他1.29亿元是间接受贿,〝而且,他还有如实供诉、退赃等可法定酌情轻判的情节〞。
据了解,今年3月,北京人大和政协〝两会〞期间,中共最高法院发言人孙军工一度明确表示,周永康、令计划案将公开审判,不排除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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